横琴开发十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逾2700亿元 全岛实施集中供冷供热
考虑到开展实证研究的主观愿望与客观能力和客观效果之间的落差, 中国法律实证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和深度融合方面任重道远。
我在共同犯罪研究中,采用了德日刑法教义学的主要概念,例如共同正犯、间接正犯以及主要共犯理论,例如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等在阶级矛盾尖锐、阶级斗争激烈的时候,通常是指城市的产业工人和农村的贫、雇农,他们在党的阶级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
经过长期演变,mass逐渐衍生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含义:在保守者那里,它是一个蔑称,指的是低下的、无知的与不稳定的乌合之众(mob)。 基本群众是指阶级成分最好,因而最值得依靠和信任的那一部分群众。文中对其人其书的介绍如下:鲁滂者,法国硕学肤敏之士,其诠释社会现象,独本诸心理,与他家又异。从中共领导人及中央文件的相关论述来看,群众的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常常有所变动。该书付梓后不断再版、重印,至1927年3月已出到第五版。
群众乃肤浅卑庸之平凡者也。群众之想像力极为强大。而他对学术界的影响已经减弱。
19. See Frank K. Upham, Who Will Find the Defendant If He Stays with His Sheep? Justice in Rural China, 114 Yale Law Journal, 1675 (2004-2005). 20. 例如,马国川:《贺卫方:不走回头路》,载《经济观察报》2008年7月14日,第41版。王成则提出立法机关应明确司法解释的效力。126. 参见苏力:《中国法官的形象塑造——关于陈燕萍工作法的思考》,载《清华法学》2010年第3期。那一次的司法改革主要是在政治上加以肃清反革命势力,纯洁司法队伍。
197. 参见左卫民:《中国基层法院财政制度实证研究》,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1期。顾培东将中国能动司法理解为是司法能动主义的一种特殊形态,应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即宏观上建立良性的司法与政治互动机制,中观赏建立有效的最高司法机构指导机制,微观上建立合理而有序的法院内部审判运行机制。
童之伟:《理顺关系 摆正位置——评人大代表质询法院引起的争论》,载《法学》1997年第9期。56. 参见左卫民:《死刑控制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载《法学研究》2014年第6期。而经验研究的高阶层面就是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包括量化来解释因果关系。傅郁林:《诉讼费用的性质与诉讼成本的承担》,载《北大法律评论》第4卷第1辑。
而蒋惠岭则肯定法官独立的价值,认为法官独立与法院独立不冲突。148. 参见魏胜强:《错案追究何去何从?——关于我国法官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考》,载《法学》2012年第9期。此后,研究趋于具体化。但更多的讨论集中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以及尚未准确定性为专门法院的互联网法院的设立。
7. 参见蔚闵、邵骅:《司法体制改革的构想和建议》,载《现代法学》1988年第1期。而有些小命题论文,虽然引证次数不算多,但在整个司法研究中的地位不可或缺。
进入专题: 中国司法研究 。杨登峰:《民事、行政司法解释的溯及力》,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
左卫民则从死刑控制的角度讨论最高人民法院的资源和职能的重新配置。能够保障和激励法官工作的,还有休闲时间和培训机制。陈瑞华则将法官责任归纳为三种模式:结果责任、程序责任和职业伦理责任模式。142. 参见贺卫方:《法官等级与司法公正》,载《法学》1999年第4期。有关法官惩戒、法官责任的研究也开始出现。例如,1957年创刊并在1978年复刊的《人民司法》,1986年创刊由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法律适用》、2017年创刊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中国应用法学》,以及由其主办每月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
自2013年开始,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等单位牵头组织双千计划,实行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以左卫民为例,他发表数篇冠以实证研究为名的法院制度改革的论文,并且主持出版了中国司法改革实证研究丛书,至少已出8本。
在司法解释的效力讨论中,争议较大的是关于其时间效力特别是溯及力问题。傅郁林:《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48. 参见刘风景:《刀把子的隐喻学阐释——分析人民法院性质与职能的新进路》,载《清华大学》2008年第1期。季卫东等:《中国的司法改革: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与顶层设计》,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99. 参见杨洪逵:《案例指导:从功利走向成熟——对在中国确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几点看法》,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5期。1998年,贺卫方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论文集《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二)1990年代的讨论 1990年代初期,司法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有关法院的财政管理,议题主要涉及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的关系,经济分析验证如何确保法院财政独立,左卫民和王亚新经验讨论省级统一管理以后地方法院财政的变化,提出建立中央统一的司法财政与决算制度。
实务界对现实问题的理解总结要丰富的多,但学术界还很难深入进去。140. 参见左卫民:《中国法院院长角色的实证研究》,载《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
苏力主要采取功能主义的研究进路,强调基层司法的国家治理功能,突出基层法院的纠纷解决功能,从而区别于上级法院的规则形成功能。如果结合部门法的经验研究来看,黄韬从金融审判中的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切入,讨论法院央地关系如何回应全国性的金融市场制度需求。
另一个热点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者大多从功能入手加以讨论。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
孙光宁讨论了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旨的概括方式。为便于集中讨论,本文采取狭义司法的概念,即司法机关是指法院,司法研究主要是法院研究。208. 参见童之伟:《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学》2001年第11期。184. 参见孔祥俊:《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项基本司法政策的法理分析》,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1期。
陈春龙:《中国司法解释的地位与功能》,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陈忠林:《中国法治:应该怎样往前走》载《经济观察报》2008年7月21日,第39版。
例如,王树义提出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167. 参见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05 法院与政府关系 法院与政府关系的研究趋向于两种价值立场。除了上述原则以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